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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赶工强制员工双休日加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0:26 南方新闻网

  为赶工强制员工双休日加班

  有员工投诉一公司不给加班费,公司方表示每月300现金补贴中包含此项

  为了让深圳怡景中心城在本月16日如期开业,从11月1日起,该公司员工一周工作6天还不准辞职请假;到了本月,强制性加班竟延伸到周日!“辛苦加班1个月,一分钱加班费

都没拿到!”昨日,多名员工向本报记者投诉。企划部经理王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公司每个月支付员工300元现金补助,其中就包含了加班费。

  [员工投诉]

  双休日强制加班且无加班费

  昨日,一名离职员工向本报报料,11月份开始,深圳怡景中心城为了赶工,强制性要求建设工地所有员工周六正常上班。本月1日,公司又将加班延伸到周日,加班时间从早上8时半到下午5时半,直到中心城开业为止。最令他难以接受的是,在此期间不准员工请假、辞职,“我加班一个月,没拿到一分钱加班费。”

  中午11时,记者找到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此设立的招商中心,假装求职者,随机拦住6位员工一一询问:“你们双休日要上班吗?有没有加班费啊?”“双休日要上班的,没听说过有加班费。”一名挂着工作牌的中年女士回答。从营业部走出一位身着黑色西装的年轻男子则热心地安慰记者,双休日加班也就1个月,虽然不知道最后能不能拿到加班费,但是无所谓了。

  记者在总经办门前公告栏中,看到该公司董事长致中心城全体员工的一封信。这是一封双休日加班的动员信,发于今年10月30日。信中点明,怡景中心城的试营业时间定于12月16日。之所以要求员工加班,因为“中心城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希望大家再拼搏一把,确保中心城如期开业。”

  [公司回应]

  每月300元补助就包含加班费

  “加班费与当月工资一起支付。”主管人事的总裁助理许龙波坚持说,11月份发工资时,加班费以综合补贴的名义发给了员工。企划部经理王彬则补充了加班费的数额,“无论是否加班,只要在工地工作,每个月15日,财务部门都会发放300元现金补助,”他解释说,“补助与加班费混在一起,这可能令员工误会,认为没发加班费。”

  [律师说法]

  强制双休日加班属违法行为

  连续一个月,每周上班7天,此类强制性加班是否违反劳动法?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冰指出,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性的。《劳动法》规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怡景中心城强制员工双休日加班,无疑已构成违法。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计算,一个月下来,如果加班8天,就应得到1471.2元,而不是区区300元。本报记者朱倩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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