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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四部委意见明确城市公交须低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据新华社电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此间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

  与此同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成本也“必须向社会公开”。

  “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效率。”建设部有关人士4日就这份《意见》对新华社记者说。

  根据这个《意见》,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的核定在兼顾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听证制度,提高票价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意见》指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有责任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所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包括国有、合资、外资及民营)都应承担此类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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