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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企业总部当破地方“本位主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1:19 南方新闻网

  “血梨子好看不好吃”——珠海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于9月1日起施行,不过推行几月的结果却惹来企业诸多心酸感叹。究其原因,在于优惠政策推行的门槛——年度上缴本市(或现驻地)税收地方分成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太高。从表面上看,设置高门槛有合理的理由——着力吸引超大型质优企业总部进驻,但另一用意却在于,防范主税源“肥水流入外人田”的企业,越过门槛享受优惠。在珠海经济转型时期,此类狭隘的地方本位主义思想和“门户之见”不破,将直接影响珠海的产业集群能力。

  多年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原因,珠海的经济结构总难除“内源型经济腿短”、“外源型经济腿长”而“先天性不足”之尴尬:大企业打喷嚏,珠海感冒。珠海经济立柱的大企业难与中小企业配套,整体经济竞争力不强。在此背景下,珠海有关部门反复酝酿,终于推出了众所期待的《意见》以望改变现状。

  没有料到的是,《意见》出台却引来企业诸多“意见”。客观地说,其优惠措施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大。比如,对企业总部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等等,这都是成长期企业求之不得的好事。只是一个硬性的指标,年度上缴本市(或现驻地)税收地方分成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却让企业扫兴而归。这种着眼于从珠海本位利益的考量视角自然招致企业的不满。按此标准来核算,有资格“受惠”的企业可能只有格力电器和珠海电厂等两三家。

  站在企业的角度看问题,牢骚的产生完全可以理解。从纳税本身来说,无论主税收贡献给当地还是国家,只要其依法纳税,企业就已尽了一个纳税人的基本责任,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企业都应该享受“国民待遇”。从门槛设置的标准来说,单纯以对本地税收来考量企业的贡献,也显过于狭隘、小气与短视。本地知名民企对于消化本土剩余劳动力、盘活本地资源的优势,难道就可以小视?

  当然,作为宏观掌控部门,出台优惠措施,无非从两个方面考虑。其一,极力规避珠海成为一个简单的出口加工基地,试图吸纳大企业总部进驻,引入上游设计等链条以嵌入珠海,弥补产业的空洞化。其二,让产业公共财政支出获得相应回报与补偿——主税收归总于珠海由珠海方面来调配。两个主体产生龃龉,归根结底在于各自代表的利益诉求差距大,假如“门槛”的标准再降低一点,两个主体利益兼顾,完全可和谐发展,共存共荣。

  当前,珠海优化经济结构任务重。招徕龙头企业固然重要,但整合善待现有企业群资源,完善大中小企业间的链条配套更为关键。“不患寡而患不均”乃深刻古训。如果硬是强行“设门槛”,人为划分“地方利益板块”,资源分配流向不均,导致企业“戴着镣铐舞蹈”。趋利避害的本能,将驱动着企业往切合自身利益的区域流动。临界点一旦被突破,现有大中型企业外流,产业链条断裂或松弛的压力,远超单纯聚集企业总部之压力。□胡明发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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