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私塾教育”还是慎言为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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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2:00 光明网 |
陈德沛 8岁男童智诚的父亲因为让孩子“在家上学”,而被其前妻陈玉起诉到法院。陈玉说:“两年了,儿子跟这个人过着完全与世隔绝的生活,他虽然学会了许多同龄孩子不一定能够掌握的英文阅读和汉语知识,但是他也变成了一个没有爱、脱离社会的人……”(11月30日《中国青年报》) 笔者不是法律界人士,但还是斗胆预言该案势必以陈玉的败诉而告终,原因简单之 至:假如家长因为让孩子在家教育而被判有罪,那么,中国该有多少家长有罪?首当其冲就有著名童话作家郑渊洁,他应该是私塾教育儿子的最典型的例子。但问题是,《义务教育法》对于违反者也没有详细的判罚细则,如何执行,更无从谈起了。案件还是交给法律专家去探讨好了,但案件却留给我们另一个话题:当整个社会越来越热衷于让孩子“在家学习”而舍弃“学校教育”时,我们该如何作出选择?两者之间孰优孰劣? 毫无疑问,私塾派尽可细数当前学校教育的弊端,如教学方式僵化、扼杀孩子的创造力、课程设计太慢等等,更可举出郑渊洁的成功例子,但私塾教育同样有不足之处,如对于孩子的EQ培养、锻炼孩子将来融入社会的能力等等,而这些,正是学校教育最明显的优势。况且,人的一生完整与否不应该仅仅囿围于课本知识的掌握多少,还包括完整的人格、广泛的社会知识及其他方面等,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孩子的成长过程必须以快乐为基调,快乐地学习,快乐的生活,快乐地工作,就如郑渊洁曾经成功地在家教育儿子,但却让女儿接受学校教育,虽然他认为她的智力更适合于私孰教育,但因为学校教育能带给女儿更多的快乐,于是,他毫不犹豫地以孩子的“快乐”为尊了。 是不是这样认为,无论家长选择私塾教育还是学校教育,都必须遵循如下规则:一是孩子的智力是否适合私塾教育这种更快更深的课程安排;二是作为家长是否找到或有能力设计出一套适合孩子的课程;三是一切选择必须以孩子能否得到快乐为前提,因为一个人的童年“色调”,可能决定他(或她)将来面对人生的态度是乐观还是悲观——这才是人生的关键。当然,对于孩子的“探测”过程,家长必须慎之又慎,否则,家长“自以为是”的选择,可能铸成孩子一生的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