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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找准发放补贴与惠及村民的衔接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4:12 南方网

  据《南方农村报》报道,梅州市卫生局日前下发了《村卫生站医生考核内容与办法》讨论稿。讨论稿规定,考核由镇卫生院和村委会联合进行,从依法执业和医德医风、组织管理、医疗服务、疾病控制和防疫、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药品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考核,接受补贴的村卫生站医生的群众满意率要达到80%,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在对村医的监督中,村民的地位将得到更进一步的明确。

  在确定村医补贴对象的过程中,记者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尽管相关政策一再指出,村医补贴是政府出钱为村民购买服务,而非为村医增加福利。但与村医积极争夺补贴名额相比,政策预设的补贴对象——村民却表现的相当冷淡,在很多地方甚至是集体失语。其实,仔细分析这并不难理解。村医补贴其实是一种“隔山打牛”式的政策,它希望通过改善农村卫生站的医疗条件,进而惠及当地村民。从补贴发放完毕到农民最终受益,期间一个重要的衔接点是万元补贴的使用状况。补贴款能否公开、透明、规范的使用,群众是否具备相应的监督权,正是村民积极借助村医补贴提高自身医疗福利的一个“抓手”。在政策实施初始阶段,由于这一问题还未提到议事日程,村医补贴对于村民而言,难免有一种海市蜃楼的感觉:看似近在眼前、与己相关,但想真正把握,却又无从下手。

  在以往的支农项目中,重资金发放、轻资金管理是一个通病。杜绝这一现象的关键在于,完善项目的责任制。以村医补贴而言,村医在享受补贴这项权利的同时,应该意识到自己也肩负了相应的责任,自己的卫生站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其实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公共产品的性质。也就是说,这万元补贴的使用必须向公众公开,必须以使村民享受物美价廉的医疗服务为目标,而不能投资于单纯追求自身盈利的项目,更不能中饱私囊。为避免暗箱操作,主管部门应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赋权于民,对卫生站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其实,在确定补贴对象之初就应对补贴款的使用进行详细的规定,这不但可以使村医较早明确自身的权利和责任,同时也有利于确定村民在村医补贴政策中的主体地位,进而能更积极、有效的表达自己的意愿。从这个角度讲,希望梅州市《村卫生站医生考核内容与办法》能对各地提供一个有益的借鉴。(编辑:洋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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