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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企业禁买陈化粮 湖北即将清查违规倒卖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4:16 中国新闻网

  昨日从湖北省工商局获悉,取消5类企业购买陈化粮的资格,并对违规倒卖进行集中清查,对违规者最高将处以倒卖粮食价值5倍的罚款。

  下列5类企业被取消购买资格:小型酒精、饲料生产企业;近几年从未参与陈化粮购买的企业;粮食加工企业中有陈化粮购买资格的,酒类生产企业中有陈化粮购买资格的,年审时不再受理其购买资格申请;已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参与倒卖陈化粮或出租、出借

陈化粮购买资格的企业。

  即日起,陈化粮只能用作本企业生产酒精、饲料的原料,严禁转手倒卖,更不能将陈化稻谷加工成大米直接作为饲料粮销售,违者视同倒卖陈化粮处理。(来源:楚天都市报;作者:张乐克 李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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