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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06年已关闭13处煤矿 公告要求防死灰复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4:41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12月6日电(记者屠国玺)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了今年第4号公告,对甘肃省2006年关闭的13处煤矿予以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甘肃省政府要求各产煤市(州)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对于已确定关闭的矿井,相关部门要吊销其所有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品,停止供电、拆除供电线路和地面设施,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对已经关

闭的矿井,要加强巡回检查,确保矿井关实关死、关闭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甘肃省2006年关闭的13处煤矿,包括白银市4家,酒泉市3家,金昌市、兰州市各2家,武威市1家和另外1家省管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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