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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拆装的电子眼也能“体检”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国家现有规程对不能拆装的测速仪无法进行检定,广东为此出台地方规程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许悦、通讯员粤质宣报道:《电子眼带病创收害苦司机》(详见本报12月3日A2版)一文在本报刊登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关部门今早向记者解释,电子眼带病创收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目前国内使用的电子眼有两类,一类可以拆下送检,另一类不能拆装,而国家现有检定规程无法对不能拆装的电子眼进行检定。

  主动送检增加一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测速仪(即俗称的电子眼)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质监部门有职责对其进行强制检定管理。但今年7月27日,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的一份检测报告让人震惊:自去年以来,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送检的电子眼才110多台,其中广州等6个地市没有一台电子眼送检。

  广东省的电子眼总量很大,仅深圳市就有1000多台。江门市高速公路交警三大队仅今年上半年电子眼就拍摄到超速违章案件17.7万宗。假如这些电子眼有15%不合格,“错罚”之多就可想而知。那么该如何应对?

  记者今天上午从广东省质监局获悉,早在今年8月15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就专门组织召开了高速公路测速工作调研会议,办理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提出的关于“电子眼”的提案,建议推动测速仪在广东省的规范、合法使用。为此,广东省质监局也积极开展对各种测速仪检定工作。之后主动送检的电子眼足足增加了一倍,记者获得的最新统计数据是:截至本月4日,全省19个地级以上市公安交管部门的100多个单位(支队、大队或中队)共送检测速仪341台(套)。其中,8月15日以后送检的为189台(套),占总送检数量的55.4%。

  另外,首次送检的电子眼合格率仅有85%,但通过调试、维修后,均重新检定合格了。

  广东出台地方规程

  据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使用的电子眼有两类,一类可以拆下送检,另一类不能拆装,而国家现有检定规程无法对不能拆装的电子眼进行检定。就此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早就专门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攻关,起草检定规程。

  今年9月,广东省地方检定规程《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JJG(粤)008-2006)经广东省质监局批准,于2006年9月15日起施行,这成为全国率先出台的同类地方检定规程。该规程出台后,现有电子眼检定规程已经能覆盖本省现有已知各类电子眼的检定,对不能拆装的电子眼也能进行“体检”了。

  目前,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已建立了相关计量检定标准,具备了对全省范围内使用的各种测速仪进行检定的能力。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测速仪检定的管理,确保在用测速仪在依法检定合格后,方投入使用,并建立测速仪检定长效管理工作制度,保证检测数据的科学、公正、有效。

  

不能拆装的电子眼也能“体检”了

  质监12365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羊城晚报合办

  质量投诉热线:12365

  羊城晚报热线:(020)87776887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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