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总裁侵吞征地补偿款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23:34 华夏时报 |
本报记者彭信琼通讯员崔亮报道一个月内侵占公司钱款一千余万元,已婚期间又伪造手续再结婚,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部原副总裁刘华,近日被昌平法院判处15年6个月有期徒刑。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刘华在2004年11月至12月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一系列证明文件与申请书,将该公司存在市国土局监管账户上的农民征地补偿款和市国土局返还的防洪款共 计1400万余元取出,转至自己虚构的公司账户上,再通过他人提取到现金后携款潜逃,后被抓获。另外,被告人刘华在已婚期间,于1995年伪造结婚登记手续又与他人结婚。审理中,刘华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否认,但没有提供证据。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 一审宣判后,刘华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