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7年专升本政策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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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3:10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刘雪莲)日前,省教育厅公布2007年专升本政策,专升本共分学分互认、普通专升本和面向社会专升本三个类别,普通专升本、面向社会专升本考生和实行“2+2”学分互认培养模式的两年制普通专科毕业生,参加2007年1月6日、7日的考试,实行其他学分互认培养模式的普通专科生不参加本次考试。 报名参加学分互认选拔或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须填写《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 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表》并交给自己所在的学校。普通专升本类别中如果同一专业的招生学校有2所以上,考生可填报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3个,3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并在“是否服从调剂录取”栏中填写“是”或“否”,若不填写,视为不服从调剂。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专升本。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相关医学类。专升本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课和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普通专升本考试按专业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面向社会专升本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普通专升本、面向社会专升本、“2+2”学分互认培养模式的考生,于2007年1月6日、7日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2月底前反馈至考生所在学校。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3月15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核查成绩。 普通专升本在同类别同一专业内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考生志愿录取顺序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录取时,分别设定公共课(外语、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专业综合课和考生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考试科目及总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为非受限考生。非受限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 对具备录取资格但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所报学校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调剂录取,则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随机提供其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因考生不服从调剂录取产生的计划缺额,在剩余的非受限考生中,分类别分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录满学校招生计划为止。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