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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欲建“律师超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0:54 南方新闻网

  深港欲建“律师超市”

  一旦建成,打官司可通过公共管理平台查询选择最佳律师

  本报讯(记者任笑一)相亲之时就想到入洞房。昨日,百余名深港律师参加了两地律师首次交流与合作洽谈会,洽谈深港律师事务所联营。这被业内人士比作“相亲”,而怎样

建“洞房”——深港法律服务中心成为焦点。香港律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深港律师事务所联营存在法律障碍。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深港两地律师就开始频频“约会”。日前,深港两地律协协商,酝酿建立深港法律服务中心,为两地律师的交流搭建平台。昨日下午的洽谈会,共有66名香港律师和59名深圳律师参加,两地律师首次正式就深港律师联营进行洽谈。会上,几对深港律师已经达成了合作意向。

  深港律师联营虽能提升两地的竞争力,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法律障碍。昨日,有香港律师提出,香港对律师在内地开展业务有明确规定,在内地设立代表处时的申请,必须以香港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取得。这样,深港联合执业证各自持有将与香港律师联合会的执业要求有矛盾。此外,在联营主体、税务和利润分配上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与香港律师会的规定相抵触。深圳律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深港两地合作面临困难,希望政府能特事特办。

  结婚就要有洞房,“深港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问题成为昨日洽谈会的焦点。深圳市律师协会前任会长徐建表示,深港法律服务中心将建成“法律超市”,由深圳律师和香港律师共同发起,在深圳租赁写字楼,个人开业的诉讼律师、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办事处、香港律师所代表处、外国律师所代表处和全国各省市律师所分所等都将进入这座写字楼办公。如果有人想打官司,直接可以通过公共管理平台查询最擅长的律师名单,“就像去超市买东西一样。”

  香港律协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与香港交通便利,如果全国各省市的律师所分所能在深圳集中,这对香港的吸引力很大。规模经营可以使香港律师事务所降低开拓内地市场的成本,也可以为深港律师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据悉,两地律师交流与合作洽谈会将定期举行,而深圳律协负责人表示,将把两地律师的交流办成法律界的“高交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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