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尚须注重危机公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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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0:54 南方新闻网 |
□子归 福田警方最近有点烦,估计他们事前万万没想到,到处都在公处,为啥我公处涉黄人员一事竟然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认为,福田警方的做法有损于深圳执法形象。但令人意外的是,在网上被骂得灰头土脸,无论是福田警方还是政府层面,未见有公开回应,更别说道歉。在媒体穷追猛打之际,该局有关部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最 终站出来说,公安部门是正当依法行事。“不愿意透露姓名人士”显然不具备说服力,更无法平息公众的“指责”。深圳市各局级单位都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市政府也设立了公共关系处,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全国人民最需要他们出现的时刻,我们没有见到福田区或深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站出来回应。如果因为此事事关深圳形象,作为一个基层分局和一个局级单位,公开回应已经超出他们的权限,那么作为深圳市政府,为何也没有对此回应? 人非圣贤,敦能无过?政府也难免因为工作失误而引发公众的不满,此时政府机构不应满足于“灯下黑”。殊不知,大道不出,小道消息满天飞。 深圳应该从这起事件的危机公关失败案例中深刻反思,真正善待媒体配合媒体。正如深圳法律界人士认为,深圳警方此时应该做的不是盲目否认,而是应该深刻反思行动的错误根源,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用积极的态度直面失误和困难,给公众一个交待,赢得公众的谅解和支持。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