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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激讨薪漫天要价24倍4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1:03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胡佑亮 吴娇)与开发商因工程款产生纠纷,何学明等人不是采取合法途径解决,而是谎称被开发商殴打纠集工友闹事,采用撒冥币、上路拦车等过激手段,更提出赔偿48万元的无理要求。日前,中山市中级法院对何学明等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作出终审宣判,被告人王模均、伏绍鹏、何学明、李富国分别领刑4到3年不等。

  “不给钱就一直闹下去”

  去年8月17日晚上8时,承包中山市某置业有限公司下属工地木工工程的何学明,在与开发商及承建商结算工程款时发生了争执、推搡。

  从工地办公室出来后,何学明马上叫来表弟李富国和几个老乡,声称自己被开发商殴打了。随后,何学明、李富国带人来到工地起哄闹事,砸坏了工地的配电箱,到工地附近的青溪路拦截车辆,造成青溪路交通中断及工地无法施工。8月18日凌晨零时,开发商为平息事件,向何学明等人支付了1万元。当日上午9点15分,闹事者冲进了售楼部,更有人直冲上楼顶大撒冥币。何学明等人还扬言,开发商不给钱,就一直闹下去。为制造更大的声势,何学明等人决定联系在工人中有威信的人“均哥”到现场负责“指挥”。

  劳保部门协调要价48万

  当公安部门、劳保部门赶来要求协商解决问题时,王模均、何学明等人提出了赔偿48万元的无理要求。当日下午事件进一步升级,有售楼部员工、维持秩序的警务人员在混乱中受伤。

  8月18日16时许,在劳动部门的协调下,承建商支付了存在争议的工程款人民币2万余元。但何学明等人仍不罢休,继续要求开发商赔偿人民币48万元。到了晚上8点,不堪其扰的开发商及承建商为了尽快平息事件,再向何学明支付8万元后,何学明才带人离开现场。

  8月27日,王模均、伏绍鹏、李富国被抓获归案,何学明迫于压力,自动归案。王模均很不服气,他认为自己是劳资纠纷的协调人,都只是单纯的民事行为,凭什么涉及刑事责任。而何学明也提出,案件发生的前提是讨还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承建商和开发商有错在先。

  开发商有无错不影响定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模均等人以要结清部分工程款以及被殴打为由,采取砸烂电箱、冲击售楼部、追赶售楼部员工、在售楼部楼顶撒冥币、上路拦车、辱骂警察等手段,给开发商和承建商施加压力,以达到其索要巨额赔偿款的无理要求,造成了工地停工、售楼部停业、道路交通堵塞等严重后果。

  经法院查证,并无充分证据证实被害单位存在过错,况且被害单位有无过错对上诉人等人的行为性质并无影响,而王模均等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单位的财产权,而且严重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

  法院以聚众扰社会秩序罪,判处王模均有期徒刑4年,伏绍鹏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李富国有期徒刑3年。何学明因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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