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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禁摩:岂能如此领风气之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1:11 信息时报

  深圳一直处于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素有领风气之先的美名,许多涉及经济政治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改革举措在深圳取得成功后被移植到内地。可无论如何,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禁止该区的所有党员、干部、公务(职)人员、居委会党员、干部、国有企业(公司)干部、职工全都不准驾驶摩托车,否则将受到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这样的规定又有多少合法合理性呢?单就这些特定身份的人员是否驾驶摩托车来说,都属于个人消费范畴的事情,也应该是公民有权处分的个人权力,况且国家法律和党章中并没有禁止,而如今却不管

不顾执意搞一刀切,凡驾摩托车者一律问“罪”,这岂不是滑稽到家了么?

  显然,如何有效管理纷繁复杂的城市各项事务(包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如何在政府意志和尊重民众合法权利、公权与私权之间找寻出一条合理的,通过公平博弈最终达成和谐与妥协的科学和人文发展路径,才是他们应给出的答案,拿出的敢为天下先的实证报告。可是,在禁止摩托车一事上,深圳宝安区却最终用党纪政绩来约束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说实话,这一毫无技术和创新含量的管理办法,绕来绕去,等于又回到了计划经济年代风行一时的简单、粗暴的行政管理模式之上了,如此“领风气之先”的举措,人们又能说些什么呢?

  李甘林(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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