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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圆满完成首次立法质量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4:51 人民网

  人民网12月7日讯日前召开的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书面审议了《〈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质量评估报告》,这标志着该省历时半年多的首次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圆满结束。这次立法质量评估的对象是《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该条例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其规范的殡葬事业关系千家万户,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评估认为条例的立法质量总体上较好,实施八年来对我省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都产生了重要作用和影响。

  据了解,评估工作从今年年初就开始酝酿,4月初正式选择确定殡葬管理条例为评估对象。评估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期准备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的和主要内容,确定评估主要指标。6月中旬在浦江召开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评估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文舸参加会议,对评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第二阶段是具体实施,委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在全省开展问卷调查,由省民政厅和省国土资源、林业、物价、卫生等11个执法部门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委托海宁、乐清、普陀、浦江四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区域评估,并在浙江人大网上开展调查。第三阶段是综合各方面情况汇总分析,形成综合性评估报告。

  为做好这次评估,省人大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目的和主要内容,确定了合法性、合理性、立法技术和实施效果等四项评估主要指标。条例立法质量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对法规的立法质量进行准确、客观评估,需要有合适的、具体的载体。为此,评估采取“四个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立法总体效果评估与具体内容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立法机关评估与执法部门评估相结合,人大自行评估与委托评估相结合,从条例实施的总体效果来反证和评价立法总体质量,从条例创设的具体制度实施情况来反证和评价该项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必要性等,把抽象的立法质量具体化。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质量评估报告》包括一个总报告、11个分报告、6个附件。评估总报告从条例立法质量的总体评价、条例实施效果的基本评价、条例及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通过这次评估得到的启示等几个方面客观描述了条例的立法质量情况和本次评估的收获。评估报告认为,条例基本符合上位法,立法技术较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条例实施以来,公众对其有较高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全省火化率逐年上升并在较高水平上保持稳定,三沿五区青山白化现象得到初步治理,殡葬设施改善,殡葬服务水平提高,科学殡葬、文明殡葬的新型殡葬观念得以树立,实施效果总体良好。但条例及其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条文没有实施到位、殡葬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执法力度不够、殡仪服务市场化程度低、殡葬服务高收费现象比较突出。

  省人大常委会自1979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至今已27年,其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通过地方性法规500多件。对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绩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关注和研究,是深入研究改进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方法,同时也关系到“法治浙江”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这次立法质量评估将进一步探索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新途径,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福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陈俏阮家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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