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赵必铭“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20:50 新华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以身殉职的福建南平市反贪局原副局长赵必铭“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新华网福州12月7日电(记者郑良)1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福建南平市召开会议,追授以身殉职的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原副局长赵必铭“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赵必铭,1993年起从事检察工作,历任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03年底起任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组织指挥和协调查办职务犯罪124件126人。2006年6月6日,赵必铭出差到福建政和县办案,因县城遭洪水围困,他绕道步行前往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途经一石桥时,因桥面意外坍塌,不幸被洪水冲走,以身殉职时年仅51岁。

  在当天的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洪祥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赵必铭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在“决定”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学习赵必铭同志牢记宗旨、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法律,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信念;学习他无私无畏、秉公执法、不懈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崇高精神;学习他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学习他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向赵必铭的妻子颁发“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奖章、荣誉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