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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家庭整体收入征个税值得期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0:00 东南早报

  □湖北刘世均

  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昨日透露,未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整体收入,做到实质公平。(见《新京报》12月7日消息)

  王局长举了一个例子,比如一家四口,儿子拿工资,老两口没有收入,一个孙子在

上大学,即使儿子月工资超过1600元,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但这一家日子过得还是挺紧的。像这种情况,未来可以考虑不征。

  本人的收入,在本地是中上等,纳税是公民的义务,更何况个人的收入还是来自税款,更应自觉纳税。但制定个税的出发点,即主要目的不是筹集资金,而是调控收入,抑富济贫。如果算家庭人均收入,本家庭就是中下等收入水平了,医疗、教育是两笔大的支出,还具有不可预见性。住房人均15平方米,也想有些积蓄换大一点的住房,这想法何时能实现,自己心中没有底。这样的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也属调节对象,想必不是个税制定时的指导思想。

  北京市地税局王局长的讲话,值得期待。国外大多数国家征收个税,考虑纳税者的家庭整体收入,此前,个税没有考虑家庭整体收入,很多人不理解而有非议,但不见决策层回应。北京地税局王局长的讲话,说明决策层已经接受了群众的意见,正在着手解决。征收个税,规定起征点后,还要考虑纳税者的家庭整体收入,这样才能使税负公平合理,才能真正做到抑富济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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