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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霍捐资就是在挥霍爱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0:21 红网

  重庆巫溪的贫困大学生张海清与资助其上大学的孙俪母女近日演绎出一场恩怨情仇,日前更有消息传出,海清因不堪社会各界的批评和指责,一度产生轻生念头(2006年12月7日《成都商报》)。

  海清的母亲说:他从小就是一个节约的人,他是不会乱花别人的钱的。一个非常节约的人,又怎么会胡乱花别人的钱呢?资助者孙俪指责她的儿子在学校乱花钱,是不真实的

  无论捐资人孙俪是因为何种原因,想停止继续捐资给贫困生,我们都没有理由指责她,毕竟她曾对贫困者实实在在地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过真金白银给一个毫不相关、又不认识的人,并且帮助他上了大学,帮助他实现了自己人生的最大梦想,解决了几年时间里他生活中的不少的困难。任何一个公民,愿意掏钱帮助别人,只能是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强迫别人无偿地帮助你,别人是否愿意掏钱帮助你,愿意掏多少钱,愿意多长时间的钱,何时给你,何时不愿意再给你,一切都是捐助者的自由,法律和社会道德都不能强令捐资者必须按照受助的意愿继续捐资下去,或者按照受助的心愿,必须要求捐资者掏多少钱,掏多长时间的钱等,任何指责都是没有道理的。

  捐资者的钱,都是捐资者自己通过劳动和流过汗水赚取的,因此都会格外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当捐资者发现自己所捐的款没有被珍惜,而是被胡乱地花掉时,当然会格外地伤心,停止继续捐助,是其必然选择。因为,受助人所挥霍的不只是资金,更有捐资者一颗爱心。一个大学生,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是一个成年人,有了劳动能力,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而不能长时间地躺在别人捐助温床上,食嗟来之食,否则这样的大学生培养出来,对于社会、对于家庭又有什么意义?

  据受助者张海清自己承认,孙俪从2002年开始资助他,我们不妨算一下账:每月500元,到2005年底,三年半时间,也资助了他二万多元,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啊,这还不算孙俪一家人对他投入的感情。不错,孙俪是曾经答应过资助其到大学毕业的,但是当她发现你在学校大把地、胡乱花钱时,当你一再地开口向她要钱时,她能不心疼吗?你考虑过捐资者的感受吗?考虑过捐资者捐给你的钱是怎样辛苦赚来的吗?将心比心、你换位思考一下,要是你发现你所捐助的人不珍惜你的辛苦劳动时,你又会有怎样的感受?又会采取怎样的行动?你还愿意继续资助这样的人吗?

  面对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人,海清母子不是心怀一颗感恩的心,而是指责,试问面对这样的受助者,还会有谁愿意资助?花钱买指责,这是谁愿意得到的?我们不能希望受助者对资助者感恩图报,但是至少不能对曾经帮助过我们的恩人心怀怨恨,并且对其大加指责。

  孙丽与张海清之间的恩怨,会不会成为社会的前车之鉴,被有意捐资者汲取为教训?

稿源:红网 作者:朱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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