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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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0:32 红网 |
红网永州12月7日讯(通讯员 朱江民)为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反腐“铁军”,湖南省道县纪委出台了《道县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 《道县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即:一不准赌博和工作日打牌;二不准工作日中餐饮酒;三不准驾驶公车;四不准报销应由个人开支的费用;五不准接受公款娱乐消费;六不准利用职权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七不准散布政治谣言;八不准泄露工作 秘密。对违反规定的,按照相关党政纪条规处理。党政纪条规上没有作出规定的,对第一次违反者,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第二次违反者,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累计违反三次的,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稿源:红网 作者:朱江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