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工报警后在派出所里又改口 他到底有没有强奸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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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1:20 东南快报 |
6日晚,长乐营前的陈某打进本报长乐新闻热线0591-62059910称:他在长乐市某型材公司打工,因为在该公司“出了点事”,现在想离职,但该公司扣押了其身份证不还。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是长乐市的重点工业企业,其管理规范并配有专门的律师顾问。陈某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呢?昨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陈某: 发生误会,女工报警说他强奸 出了点事?到底什么事呢?在记者的追问下,陈某支支吾吾地说出了所谓的“事”:他和同公司里一女工是好朋友,但2日晚和她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该女工报警说他强奸了她,于是两人都被带到了营前公安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后两人又和解了。3日,该公司将他保出。 陈某说,他已和女方协商解决了赔偿问题。出了这事,他也不想在公司干了,现在提出离职,但公司要他写检讨,还将身份证扣着不还他。
目击者: 当晚女工手上和脖子上都有很深的指印 记者从营前公安派出所了解到,当晚是那个女工报了警,他们出动后将两人带回所里时,女工又说没有强奸这回事。派出所无法立案,就由该公司担保将人带回处理了。 据目击者称:当晚该女工的衣服没凌乱,但手上和脖子上都有很深的指印。 记者从该公司员工中了解到,陈某和女工在同一厂里工作,两人的关系不一般。陈某现已30多岁,已婚,并有一女;出事的女工只有18岁,进公司才半年多,其父母为人老实,也在该公司工作。出了这事后,该女工的父母哭了好多天。
公司: 为保护员工权益,暂留陈某身份证 该公司姓林的一副总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晚10点多了,陈某竟然跑到了女工宿舍,并发生了事情。两人都是公司员工,公司派人将人保回,并本着负责的态度,召集双方进行了协商解决。 “本是好心办事反而被投诉。”林副总说,该公司并没有扣押员工的身份证,而是为了保护员工的权益,才将陈某的身份证暂时留下来,等问题解决了就还他。 该公司负责协调这事的人说,由于在协商赔偿的过程中,女方去医院做了两次检查,解决问题的时间就拖了下来。 林副总表示,昨日下午陈某已办好离职手续,并拿回了自己的身份证。昨日下午,记者打陈某电话确认是否拿回身份证,他说确已拿回。但之后,记者打陈某电话,就没人接了。 本报记者 雷立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