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中院原院长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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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1:41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滁州12月7日电(许陆婉 马军) 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中级法院原院长刘家义(本报一版曾多次报道)7日在滁州市中级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查明,刘家义在任利辛县委书记、阜阳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非法收受23人贿赂人民币90万余元,以及1万元人民币购物卡等财物。据滁州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向刘家义行贿的人员中,包括阜阳中院12位法官,他们有的被提拔到下辖的县、区法院任院长,有的任中院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利辛县有5位乡镇领导也曾为职务提升向其行贿。 许陆婉 马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