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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出境货物“直通直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1:43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透露,从2006年11月30日起,经该局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境货物,凭该局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可从广东省内任一口岸(深圳、珠海除外)直接通关出口。这是该局为减少申报环节、提高通关速度、方便企业出口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为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检验检疫部门现行对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采取的是双重把关的通关模式——“产地检验检疫,口岸查验放行”。这样,一批出口货物需在产

地和出境口岸申报两次。

  为了更好地满足地方外经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近日,广东检验检疫局联合海关广东分署对《出境货物通关单》的通关区域进行了调整,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直通直放”的通关模式:对在广东省内(深圳、珠海除外)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直接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放行,减免了出境口岸第二次申报和查验环节。

  据悉,异地报关出口货物“直通直放”的通关模式明年起有望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陈紫卿 梁 彬 陈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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