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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不搞“一刀切”更能体现公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2:07 大众网-齐鲁晚报

  12月7日《现代快报》报道,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6日透露,未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整体收入,做到实质公平。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满足相关条件的,税务部门也将退还税款。

  “征收个人所得税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整体收入”,这值得期待。事实上,根据纳税人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个税征收,是许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

  比如美国,政府就没有对个人所得税设统一起征点,而是根据纳税人申报状态、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很多家庭的必要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扣除,比如,合理数额的家庭生活费用支出、离婚或分居赡养费、教育费用、慈善捐助、住房贷款利息、个人职业发展费用等。这使得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体现了量能征税的人性化原则。

  对比之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虽然便于税务部门开展工作和日常管理,但是,“一刀切”式的征税方式,不能充分体现实质公正。

  笔者以为,任何一级政府部门出台的事关公众的政策和措施,都牵涉到公众的认同问题。就征收个税而言,纳税人对这一政策的认同,是按时、主动纳税的前提,这不但要求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平等“对话”,还要求相关政策能够更加人性化。

  据了解,高收入者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每年,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美国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该国税收最重要的来源。为什么美国的个税能够顺畅地征收?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纳税政策更合理,使纳税人充分感受到遵守规则的好处。

  由于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及措施起步较晚,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如何使税务政策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和人本意识,是需要有关部门积极思考的。


陈 霞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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