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衣服被洗坏折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2:1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诸达鹤实习生王文嫣

  今后,消费者的衣物被洗衣店洗坏、洗丢时,可以按照购衣发票获得折价赔偿;如果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设备或以水洗冒充干洗,则须支付双倍违约金。昨起施行的《上海洗染行业消费争议处理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帮助不少消费者避免了举证难、索赔难的尴尬局面。

  根据《处理意见》规定,衣物被洗衣店洗坏、洗丢时,消费者可以根据购衣发票上所标注的价格、时间,获得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为20%,赔偿额最高可达衣物价格的80%。此外,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设备干洗衣物,或者用水洗冒充干洗欺骗消费者,应当向消费者支付洗衣费两倍的违约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