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听凭公权考虑的权利和公正最靠不住(时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2:39 江南时报

  个税自行申报制度箭在弦上,因为这一制度很大程度上得依靠公民的自觉,各地税务部门都在就这一制度积极面向公民造势。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透露,征收个税时将会考虑纳税人家庭整体收入(见12月7日《新京报》)。比如一个四口之家,老两口没收入,一个孙子在上大学,即使儿子月工资超过16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但由于这家子的整体收入状况很低,税务部门会考虑不对其进行征税,做到实质公平。

  看纳税人的整体家庭收入进行征税,这当然比如今“只要各项收入达到起征点就要缴税”公平很多。显然,税务部门是想通过“会考虑家庭整体收入”来论证当下个税自行申报制的道德合法性,潜台词是:你们积极主动地向政府申报你的个税吧,税务部门会考虑到你家庭整体收入状况的——说实话,笔者对公共部门这种居高临下、自设裁量权的“我们会考虑”很是反感,凭什么让公众相信你们“会考虑”?权利和公正必须明确地体现在具体法条中才可以预期,公权力不是天使,听凭公权考虑的权利和公正是靠不住的。

  公共部门“我们会考虑”话语的流行,折射出公众权利的贫困。因为听凭那些部门“考虑”的,往往都是公众应该依法享受的一些权利,如实名制下的隐私权、摄像头监控下的隐私权、公共品涨价下的生存权,等等。任由公共部门“考虑”,意味着这些权利缺乏具体的制度保障和法条保护,只能交由官员自由裁量,相信善良的官员“会考虑到公众的权利”。可掌握着权力的官员会如何考虑呢?燃油附加税涨过好几次,各地水价都在上调,各种资源产品竞相提价涨声一片,这些部门真的考虑了公众的承受力吗?“任人考虑”极其靠不住,权利和公正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许多部门对公众说“我们会考虑”时,往往是为了说服公众承担一种义务。比如说“会考虑纳税人家庭整体收入”,是让公众承担个税自行申报的义务;说“会考虑隐私权”,是让公众承担被摄像头监控的义务——义务体现在明文要求中,权利却留给官员去“考虑”,这是另一种不公平。其实,权利和义务一样都应该明确地写在纸上,不能把权利置于“被考虑”这种靠不住的境地。出台博客实名制和摄像头监控规定时,就应在规定中明确规定如何保障公民的隐私权,隐私受到保护的实名才是一种公正的义务;出台个税主动申报制时,就应同时考虑到纳税人家庭整体收入,让制度去权衡而不是让部门和执行者去考虑。同样,各种公共品的涨价也是如此,公众对涨价应有主动的权力伸张,而不是被动由别人考虑。

北京 曹 林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