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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为县处级干部建廉政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2:39 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 施连正 夏盘林 见习记者 仲文卿) 日前,镇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暂行办法》,同时开发设计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廉情收集、反馈和预警机制。

  《办法》规定:建档对象为全市及辖市、区所有在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

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奖惩情况、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情况、诫勉谈话、函询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信访核查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其他资料等11个方面。与上述内容相配套,共有29张表格,分别由领导干部本人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等有关部门填报。

  建档后,各部门按规定实施的考核、诫勉谈话、审计,以及领导干部本人后续报告的重大事项等,将随时在该项事件发生后填报,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廉政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权管理的原则。县处级干部的建档工作由市纪委组织实施,乡科级干部由各辖市区、新区和各部委办局负责建档管理。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初次填报工作将于2007年1月31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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