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区别征收”应尽快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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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2:44 大河网-河南商报 |
■宁远(职员) 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6日透露,未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整体收入,做到实质公平,比如一个人的月收入虽然高过了个税起征点,但如果他的家庭负担较重,可以不用缴纳个税。(12月7日的《新京报》) “区别征税”让人充满了期待。 个税的缴纳一方面是人们对国家的一种义务;但另一方面,国家也应该最细致地考虑百姓的现实情况,尽量让税收政策体现实质公平。相对于大多数国家的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办法,我国现行的个税分类征收方法已经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税务不公——比如两个人同样年收入3万元,一个要养全家3口人,另外一个却没什么家庭负担,但按照现有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他们要缴纳的税款却是一样的,这也就造成了事实上的“税负不公”。 笔者建议,不妨选择几个重点城市进行“个税区别征收”的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