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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学校减灾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2:55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大春记者曹显钰)近日,省民政厅、教育厅转发国家减灾委、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学校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四大措施,增强学校减灾能力。

  将学校灾害风险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安排一定课时学习,加强对教师减灾知识培训;对老少边穷地区,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力度,为学校开展减灾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开发减灾教育资源、创新减灾教育形式,开展以“减灾”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活动。

  制定和完善学校减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有效提高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根据城市与农村学校不同特点,开展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方面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演练暴露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对预案进行调整。

  提高学校建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强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和改进学校减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设置明显指示标志。

  2007年5月评选首批100所全国“减灾示范学校”,“十一五”期间评选1000所,以点带面,促进全国范围内学校减灾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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