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青年男子猝死悲剧缘何四年后再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3:09 江南时报

  11月28日上午,苏州吴江一名25岁的郑姓男子在上完夜班后,回工厂宿舍洗澡,却突然死在了洗澡间里,舍友发现后立即报了警。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无独有偶,四年前,该厂也有一位20多岁的男子突然死在宿舍内,据了解,两位死者是老乡,都来自江西,在品翔电子塑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做的也是同一个工作。

  昨日,死者的叔叔郑先生致电本报苏州热线,他告诉记者,现在厂方通知家属前来

商谈死者善后事宜,但厂方对于死者死因至今没有说法,这让他们很无助。“我们赶到吴江时,孩子已经被送到了吴江市殡仪馆,孩子的病历上写着猝死,但对于死因厂里一直不给说法,也不给做尸检,我们怀疑他是过劳死或是职业环境而引起的死亡。”接到热线后,记者迅速赶往地处吴江的电子塑胶制品厂,进行采访和调查。

  事件:进厂10个月突然死亡

  在厂门口,记者见到了从江西赶来的死者亲属。看到记者,死者的母亲就哭诉起来,“我儿子身体一直很健康,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和一个女儿,两个儿子才1周岁,女儿才3岁,他是我们家里的顶梁柱,正值身强力壮的时候,他怎么会突然死掉,我们问厂里是什么原因,厂里就说是猝死,具体什么原因他们也不知道,这让我们怎么接受得了呢?”说着,这位母亲就痛哭起来。记者了解到,死者郑俊波,江西人,今年25岁,2月份经过体检后进入该厂工作。死者的工友张俊,向记者描述了整个事件的过程。

  “郑俊波于2006年11月27日晚上9点上夜班,次日早上8点10分下班,下班后当即去工厂的宿舍卫生间洗澡,直到10点25分,我从四楼看完电视回宿舍发现,他已经倒在卫生间里,本以为是昏倒了,当时他身上一丝未挂,我抱不动就去四楼喊其他工友帮忙,还喊了保安。在120到来前,我给他做了人工呼吸,一名保安人员也帮他做了人工呼吸,可是他被送到医院时,身体已经发凉了,没有呼吸了。”

  调查:工友称上夜班有点吃不消

  死者的妻子告诉记者,他丈夫平常上班就是两班倒,黑白班轮流,一个月夜班,一个月的白班,白班从早上8点到晚上9点,夜班从晚上9点到早上8点10分。他从事的是操作工,主要是分离变压器的塑料零件,夏天工作间室温40多度,冬天气温不算太高。

  记者随后来到死者的工作间看到,操作人员正在白炽灯下分离刚做好的塑料零件,由于是塑料制品,工作间里弥漫着一股化学味道。一位正在干活的小伙子告诉记者,一天10几个小时站下来真是吃不消,特别是上夜班,很疲惫,但因为自己没学历,家里条件又差,为了给家里赚点钱也没其他办法。

  进展:家属质疑死者死因

  死者的妻子告诉记者,由于家境不好,又有三个孩子,夫妻俩都从老家出来打工,丈夫在苏州,她在浙江一家电子厂。11月10日,她和丈夫在浙江见面时,丈夫并没有出现什么异样和不舒服。“本来说好,过年放假回家团聚,看看母亲和孩子的,现在却听到这样的噩耗,我怎么办?三个孩子又怎么办呢?”死者的妻子高女士哭着告诉记者,“厂方老板一直推脱自己没有责任,直到12月1日下午2点找我们商谈时表示,按苏州地区规定,抚恤金4000元,丧葬费4000元,家中三个年幼无知的小孩补给一次性救济费12600元,合计20600元(死者已在社保)。”

  “对于丈夫的死,我们有疑问,不可能是厂里的说法,‘怀疑是心肌梗塞’,因为进厂前做过体检,我们怀疑他是长期连续上夜班,再加上工作间不透风,塑料制品有污染而导致的死亡,他的死和厂里的环境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和厂里没有关系,厂里为何不敢给我们做尸检和医疗鉴定呢?”

  质疑:四年前同厂男子也猝死

  死者的叔叔告诉记者,四年前,他们同一个村的一男子也死在宿舍里,当时也是在这家电子塑胶厂打工,工种和他侄子是一样的,由于当时那个人没有住在工厂宿舍,而是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在睡觉时就莫名其妙地死了,家里人以为是自己孩子的问题,没多问就把尸体火化了,也没有做尸体检验,后来拿了点安葬费就走了,也是死因不明。“他们两人都是20岁多点,而且是同一个车间,做的是同一类型的工作,也都是突然死亡,死因不详,所以我们怀疑两人都是工作环境引起的死亡。”

  据了解,死者郑俊波之所以会来到该厂打工,是因为一个老乡的介绍,这位老乡现在在这个工厂做科长,四年前猝死的男子也是这个老乡介绍来的。记者昨日见到了这位科长,他皱着眉头告诉记者,自己在这个厂里干了很多年,觉得公司正规,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也办理各项保险,于是才把同村的老乡介绍过来,但这两个人的突然死亡让他觉得很纳闷,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说法:工厂已经做到仁至义尽

  厂方负责人沈助理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咨询过律师,由于死者的死亡时间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所以不算工伤,厂方也没有责任去帮死者做尸检。况且,当时公安已经在现场做了侦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是突然死亡。而死者的叔叔告诉记者,他听厂方负责人的口气,是在威胁他们,如果他们要求尸检,只能自己寻找法律部门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所有的费用都由他们自己承担,就连现在住的宾馆也将被退房。另外,如果检验出来是自身健康原因而导致的死亡,他们任何费用都不会补偿。“我们人生地不熟,家里又没有钱,根本不知道去找什么人,更没有多出来的钱请律师和做尸检。”针对这个情况,厂方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因为此,他们也加大了赔偿力度,死者的母亲、妻子以及3个未成年的孩子每人获得1万元的赔偿金,共计5万元。“但是对方还是不同意,要我们赔偿十几万,这样根本就说不过去。”

  对于死者死因不明一事,该厂方负责人表示,他们也不清楚。由于不算工伤,医疗鉴定由提出尸检的一方向相关部门申请,其费用自行承担。对于死者家属对死因的质疑,是由于厂里的工作劳动时间过长和工作间污染所导致,该负责人解释说,“我们厂里基本都是年轻人,其他人都没出现过这种情况,那么这就和死者自身的身体原因有关了。”而对于四年前突然死亡的另一个工人,该负责人说,当时那个人是死于心脏原因,也是由她亲自经手办理的善后事宜。“四年前猝死的工人是在自己租的宿舍内突发死亡的,当时我们也是本着很人道的方式来处理的。当时那个死者家属没有提出任何非分的要求。”沈助理说。“我们已经和死者家属商量过很多次了,打算尽力做出情意上的补偿。”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一直本着道义在处理这件事情,对于工厂内发生这种意外,他们也很同情。她告诉记者,从死者家属的吃住到来回的费用都是工厂承担的,他们还派了一辆车专门为他们办理死者善后的相关事宜,到目前为止已经花费将近2万元。

  观点:厂方应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苏州苏华律师事务所曹鑫发律师。曹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死者死因不明,他也不好下结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说明,双方都有顾虑,死者家属由于是弱势群体,没有能力请律师、找相关部门做医疗鉴定;而厂方怕影响不好想早点把事情解决了。“从事情发生的过程来讲,由于死者伤亡不是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和上下班途中,所以不算工伤,但是工人毕竟是死在工厂的宿舍内,工厂有责任解释和调查出死因。我认为该工厂应该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曹律师告诉记者,工人在密闭的工作间连续工作很容易导致头晕,再加上如果塑料制品有异味也容易引起人体不适,这种不适不会立即表现出来,是有一个积累和综合的过程。

  一位律师也提醒,在当前许多地方劳动环境不够安全的情况下,农民工兄弟姐妹务必提高警惕,注重自我保护,多长个心眼,在去某个单位打工之前要调查清楚,你要去的场所是否有毒有害?安全保护措施如何?万万不可稀里糊涂地跌进“黑心老板”的陷阱。

  新闻链接:

  今年3月,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塑胶制品厂打工的19岁女孩李妙山,因身体不适请假回广西上思县的老家,孰料厄运降临。在老家的医院,她被查出因苯中毒而患再生障碍性贫血,需要花二三十万元来做骨髓移植,否则就有生命危险。乌沙塑胶制品厂有七八百名职工,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李妙山跟工厂连劳动合同都没有签。事发后,工厂只愿意支付16万元的一次性赔偿。

本报记者 李晓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