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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集中普查 整治火灾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4:0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李影)即日起,我市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专项工作,持续到2007年4月结束。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此次专项工作的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作了明确要求。

  全市城乡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属于此次普查整治范围。其中重点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综合楼;城镇区域性火灾隐患;不符合城市消防规划要求的火灾隐患;其他方面的火灾隐患。

  普查整治重点内容是建筑和场所消防设施、设备方面;建筑防火和消防安全疏散方面;城镇规划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对普查清理出的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专题研究、挂牌督办。对于普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将及时录入全国“火灾隐患普查直报信息系统”。

  《通知》要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开业的,必须依法从严查处;对依法投入使用或开业,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同意其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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