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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投资又添新渠道市民外汇存款可买外币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4:49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7日讯(记者 周芳)记者今天获悉,不久以后,市民进行外汇投资时,将可以用自己的外汇存款购买基金公司发行的外币基金。

  据了解,央行此前发布的2006年第5号公告中已经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根据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认购、申购基金,以及赎回或

分红时,应通过银行办理。而且认购、申购基金时,居民个人只能使用本人存放于境内银行的外汇存款,不得直接使用外币现钞,机构不得使用债务性外汇资金。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从基金赎回和基金分红所得的外汇资金,由银行凭基金管理公司的付款指令办理相关划转手续。个人因基金赎回和基金分红所得的外汇资金,由银行划至其外汇存款账户。个人不得从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直接提取现钞或结汇。

  济南一家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市民外汇存款可买外币基金将进一步拓宽个人运用自有外汇资金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其可更加充分地利用境内外市场,提高资金收益率,分散金融风险,增强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另外,由于外币基金被允许的投资范围比银行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更广,市民投资外币基金有可能获得比银行代客境外理财更高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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