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企业领导职务消费要公开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5:08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映)省管企业领导的职务消费,要不要让职工知晓?记者12月7日获悉,省国资委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明令:必须公开! 职务消费实行预算管理 据介绍,职务消费是指企业负责人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 各企业要对本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年度预算应包括职务消费具体项目、享有人员、金额及上年度职务消费实际等内容。 对已实行货币化发放的职务消费项目,货币化补贴应纳入企业负责人货币性收入管理,企业负责人不得在货币化发放标准之外,以报销等方式从企业列支。 职务消费情况要向职工公开 《意见》要求,企业拟定的职务消费规章制度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应当采用适当形式听取职工意见。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要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公布的内容原则上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的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 《意见》还要求,企业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建设情况、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省国资委、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 职务消费“超标”将予以处罚 《意见》规定,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严禁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严禁将职务消费范围内的开支,转移到下属单位报销;严禁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消费时,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负责人当年职务消费超预算的,企业可视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予以处理;连续两年职务消费超预算的,除按职务消费制度规章处罚外,其年度薪酬执行本企业负责人薪酬最低标准。②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