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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分割协议掐断住户出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5:5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实习记者杨先武记者丁宁摄影方炜)昨(7)日,太升南路288号住户反映:他们所在单位将德盛路22号土地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后,却将居民与单位共有的通道出口土地也一并转让了。如今,正在建设的德盛路22号工地挡住了他们的出路,住户们只能从286号院内借道出门。

  288号楼住户称,他们是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察中心四川总队退休职工,平均年

龄70岁左右。今年10月,开发商进驻施工后,将通道用围墙围死,然后在围墙和286号楼之间给他们开了一条宽约2米的临时通道,围墙尽头是一铁门,铁门内便是288号居民楼。

  住户称,德盛路22号土地,原属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察中心四川总队与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共同所有。288号楼原为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察中心四川总队第三职工宿舍。在2000年时,居民获得该房屋产权,成为房改房。

  住户们拿出一份2004年7月的《关于成都市德盛路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划分》协议书复印件。协议书标明:“德盛路22号院内七层住宅楼属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察中心四川总队所有,因该幢住宅楼大部分已出售给职工住户,应将该幢住宅楼应分摊土地面积723.76平米从两单位(另一单位为西勘院)共有土地中分割至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察中心四川总队单独办证。七层楼应分摊土地面积分割后,院内其余土地使用权为两单位共用。”协议下面有14户住户和两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户拿出一份宗地图,上面标注:该三号楼的宗地面积正好为723.76平方米。“也就是说,我们住户拥有的土地只有这幢房子,其余的都划归为了两家单位共同所有。”

  >>>声音住户:我们没有签过协议

  在一份住户声明上写到:“我们十四人签字是在2005年3月左右。四川总队派人到我们退休活动室,叫我们住地质三幢楼的同志签字,来人说是‘给我们七层楼私房住户办土地使用证’,我就签了字。签字的纸上没有德盛路22号国有土地分割协议中的文字内容。同时我们也没有在国有土地分割协议上签过字。”

  单位:可对协议司法鉴定

  但该单位法人代表李忠伟说:“住户肯定是在了解这份协议的基础上签的字,我曾要求他们对这份协议进行司法鉴定,但住户们没有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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