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烟花爆竹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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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5:5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 (记者何娇娇)昨(7)日,《成都市有奖举报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试行办法》出台,举报人可通过拨打当地公安部门和安监部门的举报电话,或来信、电子邮件、传真以及直接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按一次性查获物品的数量奖励举报人50元—5000元。 市、区(市)县公安、安监行政管理部门对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公众有奖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受理工作制,并对举报人身份予以保密。对同一事项有多人进行举报的,奖励 第一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