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举报非法烟花爆竹生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5:5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记者何娇娇)昨(7)日,《成都市有奖举报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试行办法》出台,举报人可通过拨打当地公安部门和安监部门的举报电话,或来信、电子邮件、传真以及直接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按一次性查获物品的数量奖励举报人50元—5000元。

  市、区(市)县公安、安监行政管理部门对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公众有奖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受理工作制,并对举报人身份予以保密。对同一事项有多人进行举报的,奖励

第一举报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