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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交易网 政府资助一半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企业建交易网政府资助一半钱
零售业连锁经营备受东莞有关部门推崇。 记者 邱伟荣 摄东莞市早前出台规定,从2006年起东莞市财政将连续5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扶持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该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并从昨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

  记者获悉,暂行办法采用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零售企业采用连锁经

营等新型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鼓励连锁企业在莞设立总部,运用资金鼓励和帮助物流企业在东莞建设海关监管点或监管仓库。此外,网上查询、网上交易等新兴方式也得到了东莞市政府的肯定,符合规定的企业或行业协会建立此类网站,政府财政将支付一半的建设费用。

  文/记者李少威 图/记者邱伟荣

  鼓励连锁零售企业在莞设总部

  据悉,专项资金下设批发零售贸易业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引导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发展大型商贸企业,培育商贸服务品牌。

  “总部经济”在该暂行办法中获得了实质性的支持,对在东莞市设立全国总部、省级总部或区域总部的连锁经营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如上年度营业总额超过3000万元,纳税总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营业总额超过6000万元,纳税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营业总额超过9000万元,纳税总额在450万元以上的,奖励30万元。

  暂行办法称,东莞鼓励零售企业参加商务部开展的零售企业分等级工作。评定为国家“金鼎级”达标示范店(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评定为国家“银鼎级”达标示范店(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评定为国家“铜鼎级”达标示范店(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

  暂行办法对进入行业全国十强的东莞市商贸流通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对进入行业全国三十强的东莞市商贸流通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1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5万元。

  “五钻级”酒家一次性奖励30万

  12月4日,东莞市有5家酒楼被商务部评定为国家特级酒家(“五钻级”)。据悉,专项资金继续鼓励企业参加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评定工作,对“五钻级”酒家一次性奖励30万元,“四钻级”酒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暂行办法对会展业也有具体的扶持方案。据了解,对原在东莞市举办或者在东莞市举办首届展会,展会规模达10000平方米以上、参展企业150家以上,经经贸局核定认可符合条件的,按照展会场地租金、布展费和宣传推广费等成本费用的30%补助给展会承办单位,同一展会每届最高补助额50万元。

  对原在东莞市外地区举办,移至东莞市三个大型专业展馆举办,经经贸局事先认可符合相关条件的,对招展的展馆经营单位给予补助。

  建海关监管点最高补助100万

  据悉,专项资金下设物流业发展专项, 鼓励物流企业在东莞市设立海关监管点或监管仓库,开展国际物流业务。

  对物流企业在东莞市成功设立海关监管点或监管仓库的,按监管点或监管仓库建设(不含土地购置费)、改造费用开支中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的15%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100万元;或按监管点或监管仓库建设、改造费用开支中企业贷款实际发生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计算,给予不超过2年期的贷款贴息,每个项目每年最高贴息额100万元。

  申请企业必须在近两年内没有发生因违法被执法部门查处的行为,上年度营业额1500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总额达100万元以上。

  政府补助一半帮企业建交易网

  暂行办法兼顾推动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建立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的商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公开披露机制等商业信用体系项目的企业或行业协会,按其投入额(包括设计费用、编程费用、线路基础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等)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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