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发票40万理赔照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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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8:00 沈阳网-沈阳今报 |
荩事件回放: 今年2月3日,黄女士发现家中美国朋友送给自己的价值8.1万美金的5件裘皮大衣、镶着99颗珍珠的床罩、两条项链等都不翼而飞。此前,她在位于惠工街的平安保险公司为上述物品投了53万元盗抢险,并交纳了保费1463元。因为赔偿问题,黄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荩前期报道: 7月11日《裘皮衣失窃没发票不赔》 7月21日《没发票索赔先检讨诚信》 今报讯(记者张雷实习生王禹哲)昨天,黄女士接过了保险公司经理送来的40万元赔偿金。 至此,她与保险公司之间长达10个月的争论总算有了结果。 12月5日,沈河区法院对此案下达民事调解书。“在本院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支公司一次性共同给付原告黄某赔偿金人民币40万元。二、诉讼费10130元由原告黄娟承担。” 拿到这份调解书,黄女士表示:“以前我一直坚持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赔我51.2万,这确实是我的实际损失。但因为东西是朋友送的,我没有发票。在法院的调解以及律师的努力下,保险公司也表示了诚意。所以,我接受这个结果。”黄女士表示。 对于调解的结果,保险公司没有再提到“最大诚信原则”的观点,表示没有任何话想说。 【律师解释】黄女士的代理律师赵银伟认为,“黄女士投保前已声明投保的财产没有发票,保险公司同意她投保,就是对这种行为的认同。这也是保险公司最终理赔的一个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