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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设专门停车场定价停放执法部门暂扣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8:24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2月7日专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西安市用于专门停放执法部门暂扣车辆的5个停车场日前正式启用。专门停车场启用后,其他任何经营型停车场、修理厂不得停放暂扣车辆并收费,否则车主有权拒绝缴费。

  据西安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涉及专用停车场扣押车辆及收费问题一直是西安市价格投诉的一个热点。为切实解决专用停车场乱收费问题,西安市经过停车场自主申请、政

府部门严格审核,最后确定了城6区5个专门停车场。这5个专门停车场的收费不分室内室外,标准为:小车(客车小于等于7座、货车小于等于2吨)每天20元,大车(客车8座-19座、货车2吨-5吨)每天25元,超大型车(客车大于等于20座、货车大于5吨)每天30元,摩托车每天10元。

  西安物价部门还规定,交通事故车辆必须停放在专门停车场,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车主自行决定维修场所。对于拒不执行规定的政府职能部门,纠风、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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