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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十起事故四起在路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0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骆涛本报记者阳江涛实习生曹卫新

  【金陵晚报报道】人人都要参与交通,而交通方式很多:步行、骑车、开车……也许,人们在参与交通的同时并不太在意自己与交通事故有关联。但事实上,当你无论以什么方式行驶(或行走)在道路上时,如果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那么危险就始终伴随着你。2006年已接近尾声了,在我市范围内每天都有500起左右的大小事故发生,也许这个数字不是很

准确,但记者只想以此来提醒大家:交通事故并非与自己没多大关系,这种“危险”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

  从今天开始,记者将请交管部门分析各类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希望能给大家的出行提个醒。

  >>现象

  四成事故发生在路口

  前天下午4点左右,一辆牌号为苏AG46××的吉利轿车沿宁六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到东大路口的时候,司机刘某在离路口还有100米左右的时候就看见前方的红灯还有10多秒,但他并没有减速,而是习惯性地打算冲过路口。当他闯红灯进入路口的时候,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朋友提醒他路口好像有监控,刘某踩了一脚刹车停在了路口,刚好后面一辆摩托车冒雨疾驶过来,“啪”的一声就撞上了。幸好摩托车手戴着头盔、穿着棉袄,被摩托车“抛弃”后是屁股先着地,只受了点皮外伤。

  昨天上午,双方来交警九大队处理事故的时候,刘某称是摩托车追尾追上他的,而摩托车手则称刘某是闯红灯,就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时候,事故中队长刘加力调出了路口的监控资料,把事故过程回放一遍。无话可说的刘某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中队长刘加力告诉记者,像刘某这种在路口发生的事故并不是个案,在浦口区几乎每天都上演多起,主要原因就是市民和驾驶员的信号灯意识太差。他还告诉记者,浦口区每天大约发生30起左右的大小事故,其中发生在路口的就有四成;同时,在今年发生的50多起伤亡事故中,在路口肇事的比例也接近了四成。

  >>原因一

  三条国道是闯灯高发区

  在路口发生事故,不管肇事双方是机动车,还是行人和非机动车,肯定有其中的一方没有按照信号灯走或者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在浦口区,宁六公路(328国道)、浦珠路(312国道)和浦泗路(104国道)这三条国道上频频上演路口事故,其中机动车闯信号灯就是肇事的首要原因,也是闯信号的高发区。

  据交警九大队张建彬大队长介绍,浦口区的国道总长有30公里,涉及到10多个路口,过境车的流量都很大。司机们认为自己是外地车,在路口即使被曝光了南京的交警也难以处罚,何况路口没有安装电子警察呢!因此闯红灯的现象频频上演。特别是宁六公路,从宁连、宁通过来往安徽去的车辆,到了晚上一般都只看路口是否有行人通过而不按信号通行。为了整治这种行为,大队的110名左右警力(包括辅警),平常除了保证大桥和桥北路的正常秩序以外,绝大部分警力都投入到国道上。特别是晚上,民警在路口查的时候,每晚都能查到好几起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从9月份开始,有关部门要在路口安装监控等科技设备,三条国道就成了首选道路。张建彬大队长说,他们在宁六公路上安装了6套监控设备,起初每天每套都能查到10起闯信号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在晚上,外地大货车占了一半左右。

  然而,自从路口安装了监控设备以后,目前已经安装了13套监控设备,抓到了数千起闯信号的违法行为,路口的事故量也下降了10%左右。

  >>原因二

  市民自我约束力太差

  10月31日晚上11点,在宁某饭店打工的安徽籍女子朱某下班的时候,骑自行车由西向东穿过宁六公路和丁解路路口,尽管当时东西向的信号灯是红的,宁六公路上由南向北也有车辆在疾驶,可朱某直接冲了过去,被一辆安徽牌照的大货车撞飞,当场身亡。由于朱某有违法行为,承担了一定的事故责任。可她的母亲却不理解,认为交警偏向机动车。她的理由让事故民警哭笑不得:他们老家根本就没有信号灯,过马路的时候都是看看路口有没有车就走,她女儿来南京才3个月左右,肯定不知道看信号灯,应该原谅她的行为。

  事故组组长刘加力告诉记者,朱某母亲讲的是大实话,据悉,浦口区现在有流动人口10万左右,有很大一部分人不会看信号灯。尽管他们多次深入外来人口集散地、建筑工地、工厂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但所起的作用还不明显。

  据介绍,白天民警在路口执勤的时候,很大一部分市民都能按照信号灯过马路,如果交警不在,自我约束力不强的市民就会乱闯信号。

  黑色档案

  5月25日中午11点30分,山东籍驾驶员朱某驾驶一辆牌号为鲁Q29431的厢式货车从桥北路往宁六公路行驶。当他准备进入宁六公路路口的时候,朱某看见前方的路灯还有5秒,此时前方还有一辆半挂车,就认为该车肯定要过去的。于是加大油门往前冲,车速有40公里/小时,离前方半挂车只有9米左右的时候发现其刹车灯亮了,立即紧急刹车并往左边打方向。结果把在副驾驶座位上睡觉的杨某挤死了。

  8月2日上午8点15分,张某驾驶牌号为苏A44210的槽罐车沿高新开发区的新科二号路由西往东行驶到创业路路口的时候,突然发现创业路上一辆牌号为沪AL7881的大客车。大客车司机王某也没有注意观察,两车在路中心撞上了,而且车速都超过了30公里/小时,而这一撞有17人受伤。

  8月3日早6点多,安徽籍王某驾驶一辆拖拉机沿迎江路由南向北行驶,到了路口左转。王某左转以后居然没有看清楚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张某,自行车和拖拉机的车头发生碰撞,张某刚好落在了拖拉机的前方。紧张的王某居然往左边加了把方向,前轮从张某身上碾了过去,当即身亡。更寒心的是,由于王某的拖拉机没有保险,家里也没有什么积蓄,根本没有承担30多万的民事赔偿。现在,王某因拿不出赔偿款,只能在监狱里过日子;而张某上有老下有小,丈夫又有病,她在饭店打工的500元月薪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现在走了而赔偿款也没着落。两个家庭就因车祸陷入了深渊。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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