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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率先出规范 明确庙会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45 中国新闻网

  

北京率先出规范明确庙会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图为今年十月五日,北京第二届卢沟晓月中秋庙会。中新社发 廖攀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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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进一步深化。昨天下午,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颁布三项规范,首次明确了庙会、建筑工地及乡村民俗旅游户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据悉,这是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制定的专项领域食品规范。

  “庙会的举办单位和食品经营商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市食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本市1万多个建筑工地中,80%都设有工地食堂,这些工地的“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民俗旅游户须办理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为第一责任人。本市工商、城管、农业、旅游、建委、卫生等各级政府部门负责各自的监管职责。如果发布食品安全事故,有关部门将依法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三项规范都对食品制作的环境及加工、存放等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规范,如规定食品经营场所“周围25米之内无垃圾堆、污水坑塘等污染源”;加工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等,还规定了“出现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向区县卫生局报告;区县卫生局应当在1小时内将初步核查的结果向区县食品安全办公室通报,区县食品安全办公室自接到通报的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与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报告。”(来源:北京日报;作者: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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