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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中专学校禁止成立"同乡会" 违者将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0:4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8日电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有关部门日前在给广州市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中指出,一些大中专组织所谓“同乡会”等团结组织,其目的就是保护本地区的“自己人”不受其他地区人的侵犯。为此,有关部门要求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在大、中专学校成立同乡会或类似性质组织,对拒不改正的人员,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广州市人大代表何家伦等提出,在一些中职类学校(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打架、

打群架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些学校的生源来自各地,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以地方划线的拉帮结派现象,组织所谓的“同乡会”,以保护同乡不受其他地区人的侵犯。往往因一些小事或误解而大打出手,严重地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稳定。

  广州市公安局在答复中表示,针对学校中出现“同乡会”或类似性质组织的问题,广州市教育局十分重视并印发了相关文件,要求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在大、中专学校成立同乡会或类似性质组织。(曾卫康、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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