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国家的钱奖自己简直就是监守自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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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1:18 信息时报 |
■民间视点 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局近日出台政策,各县(市)区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每减少1个乡镇可以享受80万元奖励,每精简1名财政供养人员,可以获得8000元的奖励(新华社12月7日)。 撤并乡镇工作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如何开展应该依据有关政策和法规。只要是在政策与法规的决策内进行。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这项工作:该撤的不想撤也得撤,不该撤的想撤也不能撤。 事实就这么简单。可是,到了某些政府部门手中,乡镇撤并工作居然要花钱来奖励进行,把纳税人的钱用来奖励国家机关的人,这不是浪费吗?机关领导是得钱了,但是,这钱怎么都觉得花得不值。 撤并乡镇是大势所趋,要花钱进行撤并,这是可以预料到的。但政府应该把钱花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把钱花在阳光的使用和监督中,而不应“借”个名堂进行“自我奖励”,并且一奖就是一个乡镇80万元!想一想啊,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法之所行,不能以“金钱”作为鼓气筒,而是应该以民心、民情及科学的精神。把一大笔钱奖给官员,而且这笔钱怎么看都是“不合理”的“自我奖励”,不如把这些钱投入教育、卫生、医疗等事业上,那可是民生工程啊! 梁文珍(职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