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婚先借五万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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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1:2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尚未离婚时,林女士将自己婚前的钱借给了丈夫张先生,可没等到还钱,张先生就用这笔向前妻借来的5万元与现任妻子刘女士在婚后合资买了一辆汽车。 如今,林女士向前夫索要欠款未果,又不知能否申请执行这辆汽车。林女士只有前往白下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据林女士介绍,今年3月,她与张先生感情冷淡,即将离婚,而夫妻共同财产已协议全部分割完毕。 就在此时,张先生突然提出让林女士借给他5万元,否则离婚将遥遥无期。为早日摆脱痛苦,林女士从父母婚前给的嫁妆中拿出5万元借给了张先生,借条中张先生承诺3个月内归还,之后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今年11月,林女士向前夫索要欠款,张先生告诉林女士,再婚后,他用那5万元与现任妻子合资买了一辆汽车(张先生5万,刘女士8万),因此现在没有能力还钱。 向第一任老婆借钱,再去和第二任老婆享受,林女士心中无法忍受这样的事实。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兰凯表示,即使双方使用的都是婚前个人财产,但目的仍是在婚后买了一辆用于共同生活的汽车,因此该汽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林女士完全可以将前夫告上法院,然后将该辆汽车作为可执行的财产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按程序拍卖后首先兑现林女士的债权,然后再按照当初的出资比例将剩余的钱款分配给张先生和刘女士夫妇。薛兵洪唯 (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