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找借口软禁外交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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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1:39 世界新闻报 |
美国常找“看不顺眼”国家麻烦 中国著名法学家王铁涯在其所著的《国际法》中指出,国际公认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以及联合国宪章等,均对驻联合国人员的活动范围作了相应规定:一般认为,除了驻在国规定的军事禁区、基地等敏感设施外,外交人员的活动不应受限。 但在外交实践上,美国经常寻找各种借口,对一些国家的驻美外交人员“发难”,如不发放签证、跟踪监控和严格指定活动范围等。 从历史上看,美国“划框框”的国家主要包括4类:一是尚未建交国家。如1971年前中美尚未建交时,中国公民在美活动受到严格限制。二是一些美国“看不顺眼”的国家。如朝鲜、古巴等所谓的反美“钉子户”。三是所谓“潜在敌手”国家。四是处于交战或战争边缘的国家。如二战时期的日本和伊拉克战争前的伊拉克。 三种手段“画地为牢” 为了维护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和国家利益,美国经常会使用各种手段,限制别国外交人员的活动。 手段一:抓住外交关系公约中的一些模糊字眼,对他国外交人员实施限制。2005年美国驱逐了7名古巴人,并加强对古巴驻联合国外交人员的限制,原因就是这些古巴人“从事了被认为对美国有害的活动”。 手段二:借口联合国安保工作,监控他国外交人员。美国安插在联合国行政人员和安保人员中的大量特工,经常借口安全需要,限制“目标”外出行动。海湾战争结束后,美国联邦调查局立即向全美联邦执法人员发出通报,要求他们“关照”挂有外交牌照的伊拉克汽车。 手段三:借口间谍和情报活动,限制外交人员活动。2002年9月,“古巴超级女间谍”蒙特斯案被大肆炒作后,美国国务院很快做出规定,古巴外交人员仅能在华盛顿环城公路以内的273平方英里的区域活动,否则必须在72小时前向美国务院提出申请。 来源:国际在线-世界新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