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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在年底前农村低保金发放完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1:47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本报7日讯今年下半年,我省研究出台了《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决定在全省农村开展低保制度。记者今日从省低保管理部门了解到,今年年底前将有30.8万户低保家庭、73万低保对象领到低保金。

  据了解,我省农村低保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今后,凡持有我省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83元的农村贫困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低保待遇,领取低保金。

  目前,省级补助占所需低保资金的78.4%———1.03亿元已下发到各地,其余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并列入财政预算。低保金通过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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