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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买单后吃饭引发食客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2:00 新闻晚报
□晚报祝玲报道

  “去复茂小龙虾,是先付钱后吃饭。付了钱,主动权就在餐厅手上,遇到纠纷,消费者只有吃亏。”市民陈军先生说,就餐时候,他点的是“大大龙虾”,上的却是“十三香”,找服务员退菜。服务员说,陈军点的就是“十三香”,不能退。

  近日,陈军和爱人来到复兴中路“复茂小龙虾”,点了一份招牌“大大龙虾”。点完后,服务员还重复了他们所点菜项。随后,服务员说:“买单吧,我们这里是先买单。”

  既然是规定,陈军就先付了钱。十分钟过去了,龙虾上来了。可桌上的龙虾怎么看,怎么也不像招牌上的,陈军询问服务员。可服务员竟说:“你们点的是‘十三香’,招牌上是‘大大’,当然不一样了。”

  双方争执不下,钱已付好,陈军只认自己倒霉。

  付了钱,主动权就在餐厅手上,遇到纠纷,消费者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点菜,吃饭,买单,作为传统的消费模式已逐渐发生了转变。

  昨晚,记者走访了几家餐店。

  5点,淮海路,同样一家“复茂龙虾”。

  服务员点单,消费者买单。记者问,为什么要先付钱?“这是我们老板规定的。”至于为什么这样规定,服务员表示她也无从知道。

  在四川北路的新亚大包,服务员说:先买单,后吃饭,也是为顾客考虑。一到吃饭高峰,大量的顾客拥进餐厅,等顾客坐好了,点好菜就买单,减少饭后买单这一程序,服务员有时间更好地服务。

  傣妹火锅店领班和新亚大包解释同出一辙。“我们价格便宜,人太多了,忙不过来,买好单,顾客吃完饭就可迅速离开,节约其他顾客等待时间。”

  “是否防止顾客逃单。同时,发生纠纷主动权也在自己手里。”采访中,三家店的工作人员都否定了“先买单后吃饭”,是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

  ■专家提醒

  上海市餐饮行协会秘书长段福根说,相关条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如果说,就餐前餐厅要求先付钱,而此时顾客又按餐厅要求付好钱,表示顾客已默认了餐饮店的付费模式。是先付钱还是先吃饭,餐厅有自主作此规定的权利。

  段福根提醒消费者在这类餐饮店就餐时一定要确认菜单,索取发票,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类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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