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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新招:路灯杆将“兼职”作为报警坐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5:47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2月8日电(记者王骏勇)为有效解决因报警人“说不清”而影响公安机关及时、高效处置救助的情况,江苏省公安厅出新招,将城区道路、街巷的路灯杆作为定位标志,辅助市民群众报警,只要报警人报出路灯杆编号,警方即可准确获知其具体方位,从而避免“派错人、跑错路”。

  江苏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为便于群众报警时能够准确确定所处位置,全

省有统一路灯管理部门的城市城区的公安机关,从即日起使用路灯杆作为定位标志辅助报警。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改造力度加大,不少城市区划、道路街巷变化快,新建道路、建筑增多,不少群众特别是外来人员报警求助时,难以说清具体位置,给公安机关及时出动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救助危难群众带来困难。

  为此,江苏省公安厅迅速推进使用路灯杆辅助报警工作,并制定了专门规范。以市、县为单位,会同路灯管理部门对路灯杆统一编号,在路灯杆上喷涂或悬挂相应标识,并注明“XX(地名)110”字样。

  此外,警方将及时采集路灯杆编号号码及其对应的道路、街巷和所属派出所等相关数据信息,在110接处警系统中建立专门数据库进行管理,以后只要报警人报出路灯杆编号,110报警服务台就能同步显示所在街道、路段、具体位置、周边环境和相应管辖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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