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不作为输了官司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6:10 北京晚报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今天上午,《政府采购法》实施后状告国家部委不作为第一案在市一中院宣判。国家财政部因未对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政府采购的投诉作出处理,从而输了官司。法院判决财政部对投诉予以处理和答复。 2004年10月,沃尔公司两次参加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卫生部组织的,关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公开招标,然而两次均未中标。沃尔公司认为,公司的投标产 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价格比中标商的价格低了40%,未中标实在让人怀疑真实原因。于是,沃尔公司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分别向卫生部与发改委提出了书面质疑。然而,作为采购人的国家卫生部与国家发改委却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了解到两单位的监管部门应该是财政部后,沃尔公司分别两次向财政部提出了书面投诉,但也未有结果。于是,沃尔公司将财政部告上法庭,诉其行政不作为。 据了解,财政部认为国家医疗救治体系项目是国家发改委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针对此项目的投诉应由国家发改委处理。因此,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有关人员召开协调会议,决定将此投诉转至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处理。因此,财政部认为自己已经依法积极履行了职责。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政府采购法》明文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责。该院判决财政部对沃尔公司的投诉予以处理和答复。 宣判后,沃尔公司的代理律师谷辽海对记者说,对于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来说,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主管机关和监督主体,应该充分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行政职权,属于自己的行政权力可别轻易出让或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使用,对于违法乱纪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应依法从严查处,以避免被推上行政诉讼的被告席。J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