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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亮枪,炫耀还是技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6:33 南方网

  12月7日《兰州晨报》报道:为保障警察执法的权威,12月4日,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首开我省先河,组织400警力公开“亮枪”巡逻,6日,七里河公安分局也组织500余警力走上街头,“亮”枪巡逻。

  我们中国的古人创造了一个词,那就是矛盾,有矛就有盾,有盾就有矛,通常来说,矛盾旗鼓相当,彼此消长,没有哪种矛长过丈八而盾牌小过碟碗的,也没有那种盾阔如锅

盖而矛只如铅笔,警方武装到了牙齿,然后拿到街头上来炫耀,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社会治安到了最危险的时刻,需要警察们开上坦克车,架上机关枪来维护社会治安的程度了,而犯罪分子的势力果然到了这种危机程度了吗?天底下的人都可以做证,现在全国各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并没有乱到这种程度,歹徒们并非人手一把锃亮的五四式手枪,也没有哪个歹徒用起了机关枪,警察可倒好,不但警用直升飞机飞上了天,也有的类似坦克车的防暴车,如果真的歹徒黑社会都用上了现代化的作案武器,你尽管耀武扬威好了,如此,老百姓也会觉得安全,可如今的黑社会组织、歹徒们,并没有武装到牙齿呀,用得着这种警用直升飞机满天飞吗?用得着这种防暴车吗?而各地警方竞相武装,这不是拿着国财换来的现代化武器装备打蚊子吗?难道国家的钱不是钱咋的?

  警方武装到牙齿,而且上街示威性巡逻,一种作用是震慑作用,但哪一个傻瓜歹徒也不会向警察的眼皮底下走来吃枪子儿,也没有哪一个歹徒会跟警察直接对抗,大量的作案是在暗处,是在警察看不到的地方,因此说,与其这样耀武扬威于光天化日之下的街头,不如到犯罪多发的地段守候,更不如顺着犯罪分子的足迹有目标的进行打击,只在街头示威,作用又有几何?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中国人的理想社会形态,老百姓万万不希望看到手持长枪短炮的警察时时游走在自己的身边,因为,那毕竟是种杀人的武器,钢枪露在外,警察们只看到了自卫的功能,震慑的功能,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老百姓的看法,震慑黑社会分子的同时,老百姓也在每时每刻小心着万一枪子儿走火,会误伤了自己的小命,一把锃亮的手枪,岂不就是社会治安的晴雨表?警察手里没有枪了,说明社会治安好转了,警察手里有枪了,说明社会治安到了危机的关头,而警察手里的枪时时刻刻露在了外面,人们是不是可以认为,黑社会分子也在手持长短枪手榴弹守卫在哪一条街垒?

  既然警察的枪是社会治安的晴雨表,是社会公众国际友人外商港商们判断一个地方治安环境的试金石,那么,最好的选择是把枪隐藏起来,因为这把枪震慑罪犯,也吓唬公众。还有最重要的一条,社会治安的好转不仅仅是靠警察的枪炮来维持的,人民群众才是最好的治安长城,警察越来越忽视社会治安的群众性,而只重视警察手里的武器是不是在快速地更新换代以适应黑社会组织的现代化,这恐怕是一个最大的误区,因此说,警察巡逻亮枪,是无聊的炫耀,更说明了依靠群众全方位社会治安的技穷。(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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