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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差旅费标准还需配套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0:00 新华网

  吴仁寿

  据媒体报道,从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大幅提高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并辅之以“定点接待”管理制度,旨在杜绝公款请客招待,避免公共资金浪费,为“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奠定基础。

  从表面上看,这两项办法确实有助于实现上述目的,比如出差标准大幅提高之后,一些机关将不能再以出差标准过低为由,挪用其他经费弥补差旅费开支缺口;而“定点接待”,也有利于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提高差旅费的使用效能。

  但问题是,我国在公务接待上,存在太多随意的地方。地球人都知道,上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到下面出差,吃、住、玩一条龙,很少自己掏腰包,这已经成了一种官场潜规则。而所谓的“定点接待”,在实际操作中同样存在很大的漏洞。有的“定”到了单位领导或接待人员的朋友、亲属所开的饭店;有的则只在定点接待处挂个名,实际上人早就住到了地方上安排好的豪华酒店里,一切费用均由接待单位安排。

  由此可见,差旅费标准不能简单一“提”了之。解决差旅费的开支问题,也不能仅仅依靠单方面的规定。国家在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的同时,还须制定地方接待的相关规定。如果不根除地方接待中的腐败,光提高差旅费标准,那只不过是把国家机关的部分办公费用转嫁到地方财政身上而已,增加了地方的负担不说,国家财政还可能为此支付双重费用。

  差旅费报销制度改革是一项“大动作”,不但与财政体制有关,更与滞后的行政体制改革和根深蒂固的官场潜规则有关。我们在制定新规定的同时,还要注意铲除官场潜规则及其滋生土壤,在公务员中加强“两个务必”的思想教育,将公务招待全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把招待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监管的力度。否则,“差旅费”就又极有可能变成公务人员的又一项“合法”的非工资性收入,甚至沦为贪桩枉法者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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