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农妇七年告赢县长让人苦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0:00 新华网

  罗天柱 作者文集

  安徽省萧县闫集镇李阁村张朝侠,是个“秋菊”式人物,她用七年时间打赢了一场“民告官”官司。1991年,萧县土地局为农民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时,张朝侠家的土地使用证被土地局弄丢了。她多次到土地局交涉,土地局一拖就是9年,后来干脆拒绝补办。2000年,她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七年怒讨遗失卷宗,几经周折,最终告赢县长。(《安徽商报

》2006年12月07日)

  农妇用七年时间告赢县长成为新闻,是好消息吗?这要看从哪个角度说。如果从结局来说,是个好消息,终于“兑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农妇七年的路没有白走,七年用于打官司的费用没有白花,七年冤屈的泪水没有白流。她和她的家人着实应该摆宴庆贺一番,亲友们也该为之高兴。

  然而,如果换个角度看问题,农妇用七年时间告赢县长,是法治社会的一大尴尬。这件事带给人们的不是甜笑,而是苦笑。笔者看过这条新闻,苦笑之后是忧思。

  忧思一:农妇告县长的官司七年才结案,时间何其长也!再加一年就和我国抗日战争时间一样长了,真是“持久战”啊!笔者周围也曾发生过民告官的事情。法院不能不受理,又不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于是就采取拖延的办法,想把告官的民拖到筋疲力尽时主动撤诉。据了解,在一些地方,民告官的案子不少都因为法院方面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之。可以肯定的是,凡是法院一拖再拖的民告官案件,都应该是民胜诉的案件。如果相反,法院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这里既有法官的问题,法官的问题就是不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有行政官员的问题,行政官员的问题就是以权压法。无论是谁的问题,受害的都是百姓。这是司法不公正的突出表现,严重点说,就是司法腐败。

  忧思二:一场官司打下来,胜诉者和败诉者的身份应该并不重要,但是在新闻报道中,却刻意强调胜诉者是“庄稼人”,败诉者是“县太爷”。换言之,在民告官的案件中,民胜诉属于“人咬狗”,而官胜诉属于“狗咬人”。这也足见一些媒体的脑子里还缺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建立和完善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需要包括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在一个个案件的处理中不断积累,不断前进。我们期待着“秋菊”式的诉讼越来越少。

  相关报道:

  民告官:异地审判好

  湖北:百余官员旁听“民告官”案受“教育”

  民告官庭审难觅官员影子 安徽拟建督促出庭制度

  南宁:公安局长应诉“民告官”案 80多民警旁听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